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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严格落实“两个确立”“两个维护”规范表述,所有涉及核心表述的内容必须使用官方标准话术,不得随意删减、修改、变换语序,不得出现口语化、随意化解读。坚决杜绝表述偏差、口径弱化问题,确保政治表述精准、庄重、规范,与中央权威发布完全一致。
2、严把党史国史表述关口,稿件中涉及党史、新中国史、改革开放史、社会主义发展史、中华民族发展史的内容,必须严格遵循官方权威定论,不得随意演绎、片面解读、虚构史实。严禁出现歪曲党史、抹黑英雄、否定历史成就的错误内容,所有历史表述均以党史权威出版物为准。
3、规范党政机构职务称谓使用,所有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国企机构名称及领导职务、职级称谓必须使用现行标准全称或规范简称,不得使用过时、废止、俗称、自编名称。领导职务排序、任职时间、分管领域必须精准无误,杜绝职务错写、排序混乱、新旧称谓混用问题。
4、严守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底线,杜绝任何涉及宗教极端、封建迷信、低俗媚俗、拜金享乐等不良价值观的内容,稿件传播导向必须积极正向、弘扬主旋律、传播正能量。对民俗、传统文化相关内容严格甄别,剔除封建糟粕表述,坚决维护健康向上的舆论生态。
5、严格规范重大政治论断表述,所有涉及党的创新理论、重大战略、重要会议精神的论断,必须一字一句对标新华社、《人民日报》等中央权威通稿,不得自行发挥、随意引申、片面解读。严禁出现与中央精神相悖、滞后、偏差的观点和表述。
6、严把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关口,涉及民族、宗教相关稿件,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,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自由,坚决杜绝民族歧视、宗教偏见、不当调侃等内容。敏感表述必须统战、民宗部门审核把关,严防引发民族宗教舆情风险。
7、规范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宣传表述,报道党风廉政建设、反腐败工作、违纪违法案例时,必须严格遵循纪检监察机关官方通报口径,不得夸大案情、随意定性、猜测推演,不得披露未公开的办案细节、涉密信息。定性表述、处分依据、案情简介必须完全对标官方通报。
8、严守基层治理与民生宣传政治底线,报道基层工作、民生实事、社会治理等内容时,必须坚持正面宣传为主,客观真实反映工作成效,不刻意放大问题、不片面报道负面现象。坚决杜绝抹黑基层干部、否定基层治理成效、激化干群矛盾的表述和视角。
9、规范国家荣誉与先进典型宣传导向,报道劳模、先进个人、道德模范、优秀党员等典型人物时,必须坚守真实客观原则,拔高不夸大、赞美不溢美,杜绝虚假拔高、过度神化、虚构事迹等问题,确保典型形象真实可信、事迹有据可查、导向积极正向。
10、严把政策解读政治准确性,各类政策解读、时政评论、工作综述稿件,必须精准阐释政策初衷、核心要义、实施要求,不得片面解读、断章取义、过度解读,不得歪曲政策导向、误导公众认知,确保解读内容贴合政策原文、贴合官方口径。